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 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本级教育教学任务。
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2、1961年1月1日前出生,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8年
3、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
4、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年限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需交材料:
1、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5年来的总结(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授课能力、班主任工作、工作业绩)
2、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复印件、
4、“十五”继教合格证或学习证明卡复印件、
5、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普通话测试证书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8、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9、两份近期论文、
10、教案和课后自评、教育教学千字文(听课后上交)
11、交评审费 160元、听课费120元、2寸照片3张
办公室人事
2007-3-15